是以我在五年前写过的短篇\"萤火虫\"为底本的。木来我打算把它扩写成中篇,不料一写就欲罢不能,写成了长篇。也许是小说本身的要求超出我所想像的缘故。 第二,这是一部极其私人的小说。就如有些人喜欢我,有些人不喜欢我一样,有些人富喜欢这部小说,有些人不会喜欢。但我希望,这部小说罢凌驾我个人而流传下去。 第三,这部小说是在南欧写的。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一十一日,我在希腊的未可诺斯岛开始动笔,一九八七年二一月二十七日在罗马郊外的公寓酒店完成。我几乎天天泡在吵闹的小节馆里,戴看耳机重复听看\"佩珀上士\"的录音带,一边听一边写。在某种意义上,这部小说可说得到列侬和保罗.麦卡尼的些许帮助。 第四,我把这部小说献给我死去的朋友以及活著的朋友们。 一九八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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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岛首席太子爷陈祉寡情淡漠,掌权家族后不择手段,尤其针对宿敌周家。为求和,周家献女儿联姻,璀璨奢靡晚会上,珠光宝气的二小姐主动献殷勤。陈祉无动于衷,联姻可以,但我不要这个。长指点向不远处纤细身影我要那边那个躲起来的小女儿。作为周家养女,南嘉打小受尽白眼,是周今川牵着她的手长大。他是她最好的哥哥,也是她最大的秘密。可后来,他为了白月光把她送出国。再后来,他送她去联姻。还是和她最不对付的陈家太子爷。没有感情没有婚礼没有报道,圈内好友断定二人铁定离婚。直到某拍卖会。因一枚阿盖尔粉钻,南嘉和周今川竞价。她不想和他争,摆手放弃,眼看着他为博白月光一笑拍走,陈祉忽然姗姗来迟,以最高价一锤定音。太子爷拨弄钻石,丢石子似的丢给南嘉,对周今川轻嗤,就这玩意?太小,配不上我们家公主。港媒哗然哇塞!圈内好友?这叫没感情?...
林雪卿深夜修仙看文不成想一觉醒来果真穿越书中修仙世界混元道尊中,叶明镜是作者钦定,龙傲天主角深恶痛绝的反派boss他暴虐无情,杀人如麻,结局还差点以一己之力毁灭世界而细究这位最大反派从正道之光堕落至群魔之首大开杀戒的关键节点,竟是从当年,正魔大战后他经脉寸断金丹破碎,结果被一位修真界知名纨绔觊觎美色强娶为妾开始刚穿过来发现自己在大婚现场的林雪卿?眼看着眼前的修界第一美人未来的反派boss即将堕魔,自己全家将被扔去猪圈,说时迟那时快林雪卿灵机一动,抱着叶明镜不能动的腿就哭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堕魔暂停,叶明镜清冷的眼里流露出片刻疑惑不解包包是谁?包包是我的爱人,是我生命与灵魂之光,是我一辈子爱而不得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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