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文学

求万人迷团宠受文

作者:宁昭予更新时间:2026-02-21 07:14:55

【清冷孤傲美强惨实则冷脸萌傲娇受X忠诚笨拙各怀鬼胎虫群】迎回流浪虫母的第一天,沉寂已久的虫族陷入了无以复加的狂热欣喜。他们庞大的身躯围满舰队前行的轨道,用眼神亲吻着他美丽的身体。每一只虫都屏息凝神,生怕惊扰到幼年虫母。病床上的美人大半个身子都被雪白的长发遮掩,唯一露出的容颜美艳非凡。他娇小可怜,却宛若神明,让恨不得扑上去的雄虫硬生生凝滞在原地。祂睁开苍白的眼瞳,冷漠与敌视却如利刃狠狠刺入它们的心脏。 美强惨万人迷被全虫族团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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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万人迷团宠受文》第154章 大结局

安排查尔斯保护好德西后便离开了。 一路上加利亚甚是沉默,似乎是被人看见最卑劣一面的难堪,又像是对自己命运的无力。 塞西安看着窗外,没有分给他一个眼神:“加利亚,所有贫民区出来的人,都是如此么?” 加利亚沉默了半晌:“……是。” 不止在核心星域的区域,整个帝国便是如此。他们割裂了贫民区的地域范围与通讯圈层,等到出来之人意识到可怕的真相,他们却早已是局中人了。 塞西安:“所以你废除了那条法令?” “他们将实验室搬去贫民区之后,就有消灭贫民的打算,正好有机会遏制这场剿杀的发生。逃避军队的追杀,亦或是被抓住成为实验体,都被出来后更好。” 塞西安攥紧了拳头:“我该早些发现的。”他竟然一直被蒙在鼓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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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预售时间27日1900,详情请关注微博暮暮沉霜变成拥有毛绒尾巴的半妖是什么体验?你看这漫天飞舞的雪花,浪漫吗?好看吗?那都是我掉的毛。穿成一个位于物种歧视链底层的半妖,俞幼悠一开始以为自己要经历人族和妖族间的艰难抉择,参与两族的斗争厮杀,最后一统修真界结果都没有。在这个过于沙雕的修真界,她只见识到了沙雕这个物种的多样性。比如热心提议她把尾巴盘腰上的天才丹修,比如为了骗吃骗喝不惜装猫的神兽,再比如执着于给幼崽舔毛的妖皇算了,这倒霉修真界谁爱执掌谁去吧。ps作者不会写文案,正文精彩与否可在评论区询问其他读者。评论请随意,看文嘛开心就完事了。主大女主沙雕热血升级,感情戏很少,cp是大尾巴X秃尾巴,两只毛绒绒。(下一本预收求点进专栏收藏)↓飞升到了魔法界作为天剑门最强的太上长老,黎露晞飞升那日引来的雷劫声势前所未有的大。大到什么地步?这道雷劫真做到了一人得道全家升天,它把整个天剑门连人带山都劈到了异界!一睁眼,上至沉迷写龙傲天话本的掌门,下至精通搓麻将的扫地大爷,大家都傻眼了。为什么山门下排了一溜妖怪,他们还说要参加什么魔法师入学考试,想要拜入山门学习法术?黎露晞拍桌而起收!我们要在异界普及修真素质教育!*大陆最有名的魔法学院终于又开始招生。龙族的继承人,狮族的小公爵,人鱼族的王子,都奔赴而来,紧张且期待地站在那座奇怪的山门下,等着魔法师骑着扫把来接他们。然后,他们就看见一个老头提着扫把慢悠悠走下来,尖叫后反手拔出一剑他踩着一把剑,上天了。众人!!!原来现在的魔法师都要魔武双修了吗!...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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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