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91章(第1页)

大堂兄把在城里的亲人都叫过来。

他们没有胡言乱语,林飞奴也没有甩脸子。

和和气气一顿饭之后,林飞奴就领着大外甥走人。

又在丹阳待三日,林飞奴一行就去临安,又在临安玩几天,他们才北上。

薛大哥的独子也去了。

这一次,薛母没有说她不放心孙子,也没有提她想薛瑜。

林飞奴走后,刘丽娘的娘家人,林飞奴的亲娘,薛家和林家远亲才知道他干的事。

无论达官贵人,还是贩夫走卒,都忍不住感叹,这手段和心性,不愧是薛通明的亲小舅子。

回去和来时大差不差。

经过这次出行,小薛林明显成长了不少。

然而一看到林知了他又变成小娃娃,扑到林知了怀里就说:“娘啊,我实在太累了。”

林知了抱着他说:“娘给你好好补补。”

小不点高兴地点点头就下来,对他大堂兄说:“舅舅的院子在这里。

你跟我来!”

出发前,林飞奴就说过还住在他院中。

没想到小孩还记得。

有些局促的半大小子被小不点拽的脚步踉跄,瞬时忘了拘谨。

无需担心亲戚添堵,林知了和薛理终于过了几年安生日子。

三年后,薛理出任大理寺卿,虽无宰辅之名,却有宰辅之实。

林飞奴没有在兵部,他科举高中后去了工部,因为火炮让他认识到即便将领不行,有了火炮也一样可以碾压敌人。

薛理四十岁这年春天,林知了三十六岁,她在京师举办筹办厨艺大赛。

就在年前,薛瑜把食谱印刷出来,销往四方。

会做菜的人多了许多,厨艺大赛十分热闹。

奖品由丰庆楼提供,一等是半斤重的金勺子,二等是银勺子。

考虑到菜品很多很难评选,所以一等有五名,二等十名,三等五十名。

比赛地点在城外,初赛是三月三,有事没事的百姓都出来看热闹。

林知了和薛理没有出面,因为人太多,几乎全城百姓都出来了。

丰庆楼从午时就要排队,一直闹到子时。

赛事分五次,三月的最后一日是决赛。

这一日正好赶上朝廷休沐,百官和官家夫人和公子小姐也出来看热闹,金吾卫全部出动维护治安。

皇帝没敢凑近,他站在城墙上,看着远处决赛地四周的小商小贩和里面热火朝天的景象,忍不住问身边站不稳只能坐轮椅的太上皇:“您废太子的时候没有想过样样不如您的太子有今日盛世?”

太上皇沉默许久,心不甘情不愿地憋出一句:“又不是你之功!”

皇帝望着决赛圈的夫妻,面带微笑:“薛通明可不这样认为。

你知道薛通明怎么说?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被读心后成了高专团宠

被读心后成了高专团宠

你好,我的名字叫神田花音,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女高中生。直到我穿越成了封建家族的小姐,还有个白毛未婚夫!!!我拿到了这个世界的剧本,这是个有咒灵和咒术师的奇幻世界,我和我的家族正是在里面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但我的未婚夫赫赫有名,没错,就是未来成为最强咒术师辣个男人!看了看里面咒术师们悲惨的下场,我哆哆嗦嗦的抱紧了自己。绝对不要和他们扯上关系!可一不小心被家里人骗去了高专怎么办?!我惊掉了手中的瓜子为了不被牵扯进去,我开始伪装成傲慢刻薄的恶役大小姐。瞧不起任何人,但对白毛未婚夫十分谄媚的废物杂鱼。他最讨厌烂橘子了,只要被他退婚,我就可以跑路,和剧情说再见了!...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