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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其实没有想过回去,买好国内前往厦门的机票不过是种假象。
从踏上法国的那一刻,她就注意到身后鬼鬼祟祟的两个人,想必是林善培派来的。
关璞打算将计就计,既然抱着赴死的决心,就让他们送自己上路。
她不可能还一脸轻松地带着旅行后的好心情回到澍城,假装什么都发生,平静看着他和别人结婚。
她仅仅想一想,就如万蚁噬心。
途中关璞停下休息,看向清澈如绿松石的海水,和其他人一起开怀大笑。
——我陪你到最后,说话算数的。
G.
招呼其他人先走,说自己想留下继续看风景后,关璞坐在崖边。
她考虑这样的高度,自己跳下去和被人推下去应该是同样的下场,想象被碧蓝海水淹没的景象。
明亮的阳光洒在她身上,她仰头闭上眼睛。
光线把眼睑烤热,太明亮了,连记忆里的林锦承也模糊不清,化作纸片似的小人。
关璞营营想起一首诗:
“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
我既忍着羞怯,又忍受着妒忌的折磨;
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
但愿上帝保佑你,
另一个人也会像我一样爱你。”
*
纵身落下的一瞬,她感受到大风的阻力,身体变得轻盈。
垂在身后的长发被风吹起,露出她光滑的后颈,那里有一串字母纹身,是她的诅咒,也是她的命运:
——LINJING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我也是第一次写这样的变.态啊(颤抖)
再强调一次人物三观不等同作者三观,咳咳
做对比实验,总要设实验组和对照组,这文的女主和女配差不多就是这个作用。
并不是刻意卖惨,大概就想说原生家庭对人的影响很大吧。
这其实是我第一个文想表达的,但那个文没写好,所以这个文重新表达一次_(:з」∠)_
嗯,下个文轻松甜,不写这样的主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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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我靠挖矿在乱世飞升了作者专栏可见~架空明穿,漫画风情景喜剧,沙雕群像女大学生陈馥野前脚还在血战创业大赛策划案,后脚脑袋往键盘上一磕,就穿到了明朝万历年。好消息穿成一代少主了!坏消息是反贼看着怀里揣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手册,陈馥野被丢到明朝来就算了,怎么还是诛九族的逆天开局啊!?!?活命要紧,陈馥野婉拒家族的造反邀请,连夜离家出走,乘船一路漂到应天府,用身上仅有的碎银子在秦淮河畔支起了个破茶摊。然后她发现,队友们也分别穿成了被亲哥赶出家门的混吃等死豪门大小姐三战举人未中正在备考四战的县令之女打断富商鼻梁骨后畏罪潜逃的勾栏舞伎。原创业小组成员面面相觑嗨姐妹,好巧,你也在穿啊。奶酪红袍,紫芋黑糖,棠梨煎雪,牛乳麻薯。玫瑰烤奶,蜜桃乌龙,柑橘清茶,杨枝甘露陈馥野发现,其实除了穿到大明这一点比较魔幻以外,关于如何把奶茶店经营得红红火火声名远扬,都在策划案预计之内。陈馥野也发现,这秦淮灯影,金粉楼阙,江湖远大,人来人往。能冒险也能暴富,奇人奇事藏于市井间。姑娘我不讲究,就这样和友人在金陵街头闹闹走走~预收我靠挖矿在乱世飞升了明末背景伏琅是剑宗的废柴假千金,误毁法器,被宗门放逐。又在途中遭到渣男竹马背刺,一命呜呼。重生归来,她眼睁睁看宗门的无价法器再次碎裂在眼前。伏琅来不及解释了,先跑路吧!这一回,她先发制人刀了渣男,被剑宗通缉,狼狈逃窜到一处偏僻的江南矿山山脉。无依无靠,穷困潦倒,在这里来钱最快的工作是当矿工。伏琅真不想啃馒头了,我干还不行吗。灰头土脸挖了两天,伏琅腰酸背痛,几乎放弃。然而,忽的福至心灵,盯着眼前平平无奇的石壁,伏琅眉头一皱,拿起稿子猛砸下去竟然掉出来一块极品玄铁矿!脑中出现声音叮!成功开采第一块灵矿,系统绑定成功!伏琅?体魄10,共鸣5,已进入第一境锤体境道友,恭喜你正式踏入矿修之道!伏琅???谁能告诉她矿修是什么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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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