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在融合了观察者的记忆后,就发觉了法则的漏洞,如果不及时解决,像普利莫这样运用偏门手段妄图成神的造物就会越来越多。
哦,对了!
他拍了拍脑袋,看了一眼被自己带上来的怨灵。
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命,而是由人类和诡异的负面情绪汇聚而成的集合体,近乎于不死不灭。
这种没有思想、过于超模的战争机器也得想办法控制住了。
不过……人类的负面情绪能生成这样庞大的怨灵,主要是这几年的诡异爆发太过突然。
由于被普利莫人为干预了,诡异身上的污染和失控才是令双方对立的根源。
等世界完善了之后,这些东西都会慢慢解决。
人类将会逐渐进入全员异能的时代,偶尔某些人基因突变成为诡异,那也只是力量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大概就是相当于修真者和魔法师的差别?
诡异依旧保留着情感和记忆,不需要让亲朋忍受别离之苦。
而人类世界只有在发展到和当初的诡异世界一样,个体力量过于强大时,才会面临毁灭的风险。
然而到那样的境界,怕是要几百万年之后了。
这才是这个世界正常发展的趋向。
李延雪没忍住叹了口气。
所以说,普利莫这根突然冒出来的搅屎棍,简直是罪孽深重啊。
李延雪拄着脑袋等了大半天,等到面前的黑色人形逐渐变成白色人形后,才从数星星的枯燥无聊的项目中脱离出来。
总算结束了。
他在这里待了大概五天,人类世界的战争早就停止了,最终以普利莫被打得只剩下一口气为结局。
死是不可能死的,死了多便宜这个家伙啊!
缓缓站起身,李延雪拒绝了法则的挽留,愉快地跑回了人类世界。
加上在亚岱尔群岛的时间,他已经很久没有吃外面的食物了。
于是,李延雪在看到戚危的第一句话就是:“戚危!
我想吃锦市的烧烤了,就是夜市咱们经常去的那一家。”
正打算说点什么许久未见的话时,就听到了这么一句,戚危沉默了几秒。
“……好。”
李延雪继续说道:“吃完我们就回槐树村看看吧,没了规则的限制,我就能把大黄带出来一起玩啦!”
戚危:……
所以,以后还要带着那条狗?
————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12-0323:58:46~2023-12-0502:31:0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雨晨2瓶;普通的小辰、我是一条锦鲤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1宋锦,身为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美人,嫁到了县里面的工人家庭,老公帅气温柔,两人郎才女貌。可惜,时间一长,她却发现老公不过是个渣,为了一个银行的职位就和别的女人暧昧不已。你既无情我便休,宋锦想也不想的提出了离婚。唯一让她忧愁的是她的女儿,她担心她从来没吃过苦,正犹豫不已的时候,女儿泠泠却坚定的表示一定要跟着她。行!宋锦咬牙道,不就是自己一个人养娃嘛,她可以做到的。她带着一个小拖油瓶,所有的人都不看好她们这离婚的女人可不是那么好过的!看吧,她这样,长得再好看也都很难再嫁出去的。所以说,为什么要离婚呢?忍一忍不就好了吗?宋锦冷笑,为什么要靠男人?靠自己难道就养不活自己和女儿?她还偏就不信这个邪!摆摊开店开公司建工厂宋锦踏踏实实的,一步一步走来,在这个光辉的时代里建立起了自己的商业帝国,还重新拥有了幸福的家庭。而原本等着看笑话的人们傻眼了嗯?离婚还带着拖油瓶的女人不是应该很惨吗?居然还可以过得这么好?!什么?她还成了首富?!2宋泠的上一辈子,父母离婚,她爸抢到了她的抚养权,开启了她被忽视的人生,也促成了她和妈妈的爱恨纠葛。直到她在二十岁死亡之后,才认识到这个世界上只有妈妈才是真爱她的人。醒来后她发现自己重生回到了1985年,这一年她五岁,爸妈正在酝酿离婚。她妈宋锦正在犹豫自己创业风险太大,朝不保夕,考虑要不要把她先留在她爸家里生活个几年?她赶紧摇头,不要!她这辈子一定要跟着妈妈。3宋泠发现,她妈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原来,男人算什么,她妈自己就是大佬!宋锦蹲下来看着女儿,这世界上,没有人可以让你依靠,除了你自己。想了想,又加上一句当然,还有你妈我。宋泠好好的,我也要成为大佬!PS与排雷1看了很多爸爸是大佬的,想写一本妈妈是大佬的。主线是妈妈的创业故事和女主的成长。双女主,可能妈妈的戏份也更重一些,事业爽文。2本文背景年代大概为19852008,并不仅仅是80年代。另外,每个人的年代回忆都不一样,且有艺术加工,请勿考据。3女主和妈妈都有CP。4女主前世懦弱,女主妈妈前世也不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好母亲,对前几章有意见的不妨再往下看看,实在不喜欢的话也可以不用勉强。离婚后,我成了首富八零全文免费阅读由笔趣文学提供,如果您喜欢离婚后,我成了首富八零momocha最新章节,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一起来笔趣文学免费阅读。...
...
...
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池白榆遭恶鬼缠身。那恶鬼皮相艳丽,却狡诈残忍,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就放她一条生路。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那狐狸虽看不见,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待她客气,却又疏离,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但眼不瞎,疑心也重。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若失败了,恐会扒了你的皮。恶鬼在她耳畔低笑,去吧,剖下他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