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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口说:“我们也办一场如何?”
“你有病吧。”
他瞪过去,“要办你自己一个人办。”
那样随性的眼神和语气,和向毅当年第一次见他时并没有什么两样。
婚礼结束后,林三儿掉头往回走,身边的人跟上来,给他搭了一件外套。
向毅说:“好吧,那不办了,去度假吧。
我们可以先去南方的海边城市住两个月,天气冷了,就去国外过冬,顺便去替你妹妹曼姝考察一下他未婚夫在国外的家庭状况,如何?”
林三儿点点头,又怀疑:“你都计划完了,这是在征求我意见?”
“你是刚好在问你吗?你不点头还怎么去?”
……
林正军想,那就这样吧。
就这样一直往下走。
之前也有人问过他,都这么多年了,怎么没想过公开。
他想了想说:“别看我们家那俩小孩儿现在多圆满随心,当初那也是吃了不少苦头的。
我早就不是什么毛头小子了,吃不了那样的苦。”
轰轰烈烈过了,很多东西就不是太计较。
有个人和你一起吵过闹过,最后还能这样并肩走在阳光下也觉得不失为一种难得。
你们计划春来夏往,秋收冬藏。
计划余生未了,未来也不必慌张。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了!
我是老断更选手了,嗐,谢谢留下又陪着走了这一程的朋友,其他的也就不多说了。
下本开《再碰直男就剁手》,狗血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点收藏~
放个预收文案,很短小,主要是我也想不出更好的了,将就一下~
文案:
程寻爱上了一纯种直男,为了他连八年牢狱之灾都坐得心甘情愿。
直到原放搂着未婚妻的腰,冷眼看着他说:“八年,一千万够不够赔你?”
程寻那时就知道,这辈子碰直男,活该自己天打雷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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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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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天,李潇家大门被敲响,他打开门,外面是抱着浴巾有些胆怯的陈蝉衣。怎么?他撑着门框,居高临下。女生咬了咬唇我家停水。所以?能不能借你家的洗,洗一下。他挑眉,一双冰冷烦躁的眼眸挑起兴味来前夫哥家里洗?看着对方脖颈颜色由白腻慢慢转红。李潇推开门行,进来吧。暴雨下了几天,全省台风过境,整栋楼停电。李潇大门第二次被敲响,他挑眉。陈蝉衣表情看着快哭了我家停水。一回生二回熟,李潇退后一步进来。停水还停电,她个千金小姐租的什么破房子,李潇趁她洗完,攥住她手腕搬过来?陈蝉衣手腕发抖。再后来,持续暴雨。门再次被敲响,这次是卧室。李潇拉开门,笑得有点儿坏前妻姐,又停水?你这回是想来我卧室我要结婚了。李潇唇角凝固。陈蝉衣看着他继续过两天把房子退了,和你说一声。...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