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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7章
也不知道是怎么传的那么快的,感觉好像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件事情了。
看他得了便宜还卖乖,唐清书白了他一眼。
“要是你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把你脸上的笑给收收,那我可能相信你说的确实是真的。”
宋余淮拉着唐清书的手晃了晃,“清书,我说的本来就是真的,不过现在我爹娘都出去了,咱俩要不也出去散散步。”
唐清书也答应了下来,今天过来宋家,本来只是打算过来坐坐的,没想到碰到了张林,一下子就耽误到了现在。
“那要不咱们去后山吧,上次采的药材用的时间差不多了,咱俩今天再上去看看。”
其实前两天的时候,唐清书和宋余淮已经去过一次后山了,那次两个人一块去的,所以稍微往深处走了走,采了不少药材回来。
但是后面唐清书做药膏和药丸的时候,那些药材已经用的差不多了。
此时宋余淮还有些惊讶,“咱俩不是前两天的时候刚去过山上吗?那些药材这么快就用完了?”
唐清书点了点头,“可不是嘛,我这次还准备做一些新的药膏,所以实验的时候稍微浪费了一点儿,本来我是想着明天我单独去的,但是现在既然有时间,要不咱俩就一块去吧。”
宋余淮自然不会拒绝她,再加上现在也没有什么事情,便直接答应了下来。
去拿了两个背篓,然后两人就一起上了后山。
两人是走在小路上山,这样稍微能近一点。
只是没想到走着走着,竟然就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传来。
唐清书朝着宋余淮问道:“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宋余淮也点了点头,“而且好像还是......”
两人虽然都没说具体的,但是却都已经明白了彼此的想法。
倒是没有想到,在这种地方竟然还有人干这种事儿。
而且距离孙寡妇的事情过去不久,竟然就敢出来乱搞了,胆子还真是够大的。
不过这件事跟他们两个人也都没有关系,所以两人也都没搭理,继续往山上走。
本来以为这件事只是个小插曲,没想到采完药材下山的时候,竟然碰上了从另一边走过来的两个人。
男人倒是稍微还好一些,只是女人的衣服看起来就有些凌乱了,而且面色潮红,看起来就像是发生了什么事一样。
两人似乎没想到这竟然有人,看到唐清书和宋余淮之后,都被吓了一跳。
唐清书看着面前的女人皱了皱眉,她怎么莫名感觉这人好像有些眼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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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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