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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棉瞬间红了脸。
脑袋“嗡”
的一声炸开,浑身开始僵住。
她没想到,电话里那凶里凶气的男人,居然长得这样斯文干净,只浅浅的往那一站,就帅得让人移不开目光。
不过他身上又冷又疏离的气质,让她不敢靠近。
他似乎是刚洗完澡,短发还有些湿湿的,眉眼染着几分冷清与慵懒。
林棉点了点头,红着脸道:“是我。”
“跟上。”
男人吐出两个字,转身往电梯里走。
林棉拘谨的站起身,脑袋嗡嗡的跟了上去。
……
这里的设计是高档公寓,一梯两户,出了电梯,时凛用指纹解锁。
“滴”
的一声,他拉开门,声调有些漫不经心。
“进。”
林棉咽了咽口水,迈步小心的走进去。
房间对她来说很大,约莫二百多平左右,室内陈设简洁,很单一的灰白色调,细节处透露着低调的矜贵品味。
听说这里的房子很贵,住的都是高端人才,从楼下大厅的豪华设施就看出来了,普通人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买得起。
林棉站在玄关处,畏畏缩缩的像只老鼠。
时凛关上门,拉开玄关的柜子,扔给她一双一次性拖鞋,林棉乖乖脱了鞋,把脚套在里面。
走到客厅,男人坐在沙发上,身体微微后仰,双腿交叠,很慵懒随意的坐姿。
他的深眸在她身躯上上下下打量,毫不掩饰的直白探究,林棉感觉自已像是估价待宰的物品。
男人不发话,她不敢随意乱动。
老老实实的站在客厅,低垂着头。
她的脑袋里一团浆糊,嗡嗡作响,明明发不出什么声音,她却觉满脑子都在震耳欲聋。
男人的目光直直射在她的身上,瞳孔极黑,极具洞悉力,他甚至换了个姿势,就那样直白而又漫不经心的盯着她的每一个动作。
林棉的心头狂跳,脸上又热又烫,似乎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脑袋上,一双手局促不安的搓动。
时凛将水杯放在茶几上,不轻不重的一声闷响,听不出他的情绪。
林棉的手在腰带上攥了两下,紧紧抓住锁扣,久久不敢松手。
下一秒,她突然退缩:“我反悔了,对不起,我这就走。”
她慌忙扭头往外逃离,颤颤抖抖的拉动门把手,却怎么都拉不开。
门被反锁了。
林棉的心一瞬间提到嗓子眼。
这时,时凛慢慢悠悠的走过来,身躯颀长,高大挺拔,毫不费力的将她抵在门背上。
他不断逼近,俊脸与她只隔了不到一公分,昭示着他强烈的压迫感。
“想反悔?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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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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