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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妈
老妈妈
从前,在一座大城里有个老妈妈,夜深了她仍独自坐在自己的房间里。
她想着自己先是如何失去了丈夫,继而又失去了两个儿子,渐渐地又失去了所有的亲戚,最后连她最后的朋友也离开了人世。
现在只留下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她心里非常难过,然而最使她痛心的还是那两个儿子的去世。
她在痛苦之际向上帝倾诉,就这样静静地坐在那儿沉思,突然听到了早祷的钟声,她觉得非常奇怪,原来自己竟在悲哀中熬过了一整夜。
于是她点亮了灯去了教堂。
她到达时,教堂里已是一片明亮,但不是平常的蜡烛,而是弥满着黎明的光辉。
里面已挤满了人,所有的位子都给占了。
老妈妈走向她平常坐的位子,可那儿也被人占着,整个凳子都被坐满了。
她看了看这些人,尽是她死去的亲戚。
他们都穿着老式的旧衣服坐在那儿,一个个脸色苍白。
他们既不说话也不唱歌,可教堂里却响着轻柔的嗡嗡呢喃声。
这时她一个死去的姨妈站了起来,走上前,对这可怜的老妈妈说:“向祭坛那边瞧,你就会见到你的儿子们。”
老妈妈朝祭坛望去,果然见到了她的两个儿子,一个吊在绞架上,一个绑在车轮上。
只听见那位姨妈说:“你看,如果他们还活着,上帝不会把他们当作清白无邪的孩子给招回去的,那他们的下场就会是这样子了。”
老人战战兢兢地回到家中,跪在地上感谢上帝,感谢他待自己好得超出了自己的理解。
两天后,她躺在床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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榛树枝
榛树枝
一天下午,耶稣基督躺在摇蓝里睡着了,他妈妈来到他身边,满怀喜悦地望着他,说:
“我的儿,你睡着了吗?好好睡吧,待会儿我去给你摘一把草莓来,我知道你醒来后,看见草莓准喜欢。”
在外边的森林中,圣母玛利亚找到了一块地方,上面长满了令人兴奋的草莓。
等她弯腰去摘时,猛地从草丛中窜出来一条蝰蛇,把她给吓坏了,她丢下草莓,扭头就跑。
那条蝰蛇在后面紧追不舍,圣母玛利亚急中生智,迅速地躲进了一丛榛树下,静静地站在那里,最后蝰蛇离去了。
后来她又摘到了草霉,临回家前她说:“榛树这次保护了我,将来也会保护其他人的。”
因此,从很久远的时候起,一根绿色的榛树枝就成了对付蝰蛇、其它蛇类以及所有在地上爬行的东西的最佳保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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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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