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章 大都市篇私家轿车篇(第1页)

嘟噗噜噜……射完之后,我在她的碗里夹了好几块她不爱吃的肥肠,并且让她将饭碗对着自己的小穴,将小穴里的精液排入碗中。

“味道怎么样?”

我看着她品尝着沾着从她自己小穴里流出来的我的精液的肥肠,笑眯眯地问道。

“嗯……味道好奇怪,怎么说呢,感觉更难吃了。”

她一脸菜色地说道。

此刻我已经将肉棒从她的小穴里拔了出来,她也已经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不过因为我的要求,她并没有穿上裤子,依旧是赤裸着股间吃饭,依旧有点点精液混着鲜血从她股间流出。

我并没有修改她的味觉,所以她当然是不会觉得干锅肥肠蘸精液会有多好吃,虽然我可以让她立刻喜欢上吃肥肠,不过看着她一脸不舒服的表情还是挺有趣的。

“我想也是。”

我点点头,“那么今后你每周都要吃一顿肥肠沾精液,肥肠是怎么做的无所谓,至于精液的话,你可以随便找你喜欢的男性让他们射精,他们会很高兴地为你射精的。”

“嗯,我知道了。”

虽然并不喜欢吃肥肠,但是对于我的命令她依旧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了。

“你也陪着她一起吃吧,不然她太可怜了。”

我对她的好友说道。

“好的!”

因为另一个女生还是可以接受肥肠的,因此她并没有露出什么厌恶的神色,反而露出了跃跃欲试的笑容。

“那么我也吃饱了,走了。”

我站起身来说道,视线转向那位乘务员。

后续内容已被隐藏,请升级VIP会员后继续阅读。

如果您已经是VIP会员,但还是看到这一段,请退出浏览器的阅读模式。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七零大佬的美艳作精

七零大佬的美艳作精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在暴雨季节

在暴雨季节

暴雨天,李潇家大门被敲响,他打开门,外面是抱着浴巾有些胆怯的陈蝉衣。怎么?他撑着门框,居高临下。女生咬了咬唇我家停水。所以?能不能借你家的洗,洗一下。他挑眉,一双冰冷烦躁的眼眸挑起兴味来前夫哥家里洗?看着对方脖颈颜色由白腻慢慢转红。李潇推开门行,进来吧。暴雨下了几天,全省台风过境,整栋楼停电。李潇大门第二次被敲响,他挑眉。陈蝉衣表情看着快哭了我家停水。一回生二回熟,李潇退后一步进来。停水还停电,她个千金小姐租的什么破房子,李潇趁她洗完,攥住她手腕搬过来?陈蝉衣手腕发抖。再后来,持续暴雨。门再次被敲响,这次是卧室。李潇拉开门,笑得有点儿坏前妻姐,又停水?你这回是想来我卧室我要结婚了。李潇唇角凝固。陈蝉衣看着他继续过两天把房子退了,和你说一声。...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