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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下来的几天,珍瑰都是忙得晕头转向,白天忙着上学,下午忙着学习药厂的业务,晚上还要抽出时间去参加各式各样的社交活动,虽然累,但是珍瑰却觉得很值得。
相比起她的几个早早嫁人的堂姐,她拥有更多的自由和为自己打拼的权利,为了以后能够更好的掌握自己的未来,珍瑰除了往上爬别无选择。
对她这样的商户小姐来说,只有嫁人或者做生意两条路可走。
珍瑰最近在桂城的活动十分频繁,她仗着自己年轻、美丽的优势迅速与桂城的纨绔子弟打成一片,这几日但凡是有舞会或是派对定是要拉上珍瑰的,珍瑰也因此结识了不少人。
珍瑰不愿放过任何一个结识新的人脉的机会,她总是会拿出自己最好的状态赴宴,可是昨天陈源正派人递来的庆生邀请函让珍瑰第一次心里打起了退堂鼓。
他要替他的妻子庆生,到场的客人不止桂城形形色色的人物还有他们二人的家人,珍瑰怎么有脸出现在这种场合?
可是她又听说陈源正在美国学医归来的朋友也会到场,要是她能把此人纳入麾下,未来指不定会大有用处。
珍瑰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但是最后她的理智还是占了上风,决定厚着脸皮去赴宴……
她今夜穿的是水蓝色的旗袍,旗袍特地被珍瑰送去修改过,修改后的旗袍紧紧地贴在她曼妙的曲线上没有一丝多余。
她将自己的唇涂成可人的嫩粉色,天真烂漫的妆容配上这样性感的旗袍说不出的诱人。
她一进入郁金香舞厅,不少男人就被她给勾住了魂,忍不住上前来搭讪。
珍瑰此行的主要目的是结识陈源正的医学生朋友,她生怕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于是只好用各种理由婉拒那些邀请者们。
陈源正老早就注意到了光彩照人的珍瑰,但是他也适当地与她保持着距离,毕竟陈源正也在乎自己的名声,否则他也不会每年都大张旗鼓地为他的妻子办庆生会了。
珍瑰看向今日的寿星陈夫人,她对这个陈夫人了解不多,陈源正几乎不会在她面前主动提起她来,每次她一谈到陈夫人,陈源正总是会露出不耐烦的神色。
其实珍瑰并不觉得这位陈夫人哪里不如她,她的一举一动一看就不难看出她还坚守着旧时的那一套,保守且唯夫是从,珍瑰知道她在床事上不得陈源正的欢心,这事陈源正倒是很爱在她面前提起。
可是,这就能成为厌恶自己妻子的理由吗?
无论如何,珍瑰总是觉得陈夫人没有做错什么,错的是要插足别人婚姻的她和贪得无厌的陈源正,她的心里还是愧对于陈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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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