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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后,东海滩那里。
整片沙滩让霍遇琛包下来了。
婚礼要举行三天三夜,所以包了三天的场。
所有的亲朋好友,在这里享受三天的度假,包全部的吃喝行住。
不过这一次是没有请任何媒体人的,霍遇琛只是想和黎子笙举办一次私秘性较好的婚礼,不想被外界太多的因素打扰,只要他们公司的公关团队发发相片发发稿子就行了,不需要别人来写。
霍家人一开始是十分反对的过来的,不过霍遇琛的态度就摆在那里,他们爱来不爱,反正通知过了。
第二天正式婚礼的时候,霍老太太领着霍家人还是过来了。
毕竟霍遇琛作为长孙结婚,他们没有道理不来的。
第一天是单身派对,各种为伍的狂欢,女方的选择在露天的游泳池里面狂欢,男方的择在沙摊上面。
各种不相互打扰。
第二天,就是在沙滩上面正式举行婚礼,五点不到,黎子笙就起床开始收拾换婚纱化妆。
然后等到十点钟被霍遇琛接到婚礼现场。
整个沙滩都是红艳淡粉的玫瑰和白色的百合,粉色的爱心气球,粉色白色的缦纱,把整个沙滩妆点的十分漂亮而浪漫。
这就是黎子笙一直梦想中的婚礼,今天终于实现了,真的很感谢身边的这个男人,永远可以给她所想的一切。
“黎子笙小姐,你愿意嫁给身边的这位霍遇琛先生吗?不管贫穷、疾病、……”
“我愿意!”
黎子笙直接而响亮的回答。
“霍遇琛先生,你愿意娶身边这位黎子笙小姐,无论贫穷、疾病,或者……”
“我愿意!”
不等牧师说完,霍遇琛就直接抢答了,然后低头吻上了新娘的唇,这一吻温柔而浪漫。
这个女人是他以后需要一辈子去疼爱呵护的,所以吻的格外小心。
“笙笙,我爱你,以一辈子为限!”
“我也是。”
漫天的烟花炸开,在为这一对新人欢呼着。
旁边的言菲倒是流下了激动的泪水,笙笙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这么疼爱她的男人,身为闺蜜,她自然是最开心的。
一旁的男人伸手过来轻轻的拭掉了她眼角的泪水,然后紧握住她的手。
“菲菲,你会嫁给我吗,我想给你一场比这还要盛大的婚礼。”
梵腾低声细语的问她。
言菲愣了愣,完全没有想到梵腾会在笙笙的婚礼上向她求婚。
在她还没有回过神来,无名指上微微一凉,再看上面就有一枚钻戒了。
这个男人,都不等人家同不同意强行求婚的吗?
不过,好像也不错呀。
“以后,你不想去帝都,我留在安城。”
这是梵腾能给她最好的承诺了。
爱一个人,就会为她留在她的城市,守在她的身边,以一辈子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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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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