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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冠照在妈妈身上,在脱的赤条条的下身映出斑驳的影子,被阳光照到的地方白的晃眼睛。
我对女人体毛有癖好,即使这么多年了,对她阴毛的性欲也没有减少半点,每次她褪下内裤,乌黑油亮的阴毛一点点显露出来的时候,我都会细细盯着,不放过每一个细节。
这个过程让我的期待冲到顶点,不着寸缕的下身黑白分明,视觉冲击甚至不比后面她躺下分开双腿露出下体那道缝时逊色多少。
浓密的阴毛附在下身Y字形的凹陷处,一蓬黑云像爆炸后的烟尘,又像是物理学概念里的黑体,吞噬着周围的一切,让妈妈阴阜长毛的那一块长方形芳草地比太阳投下的阴影还要黑,但在某些角度,总有几根毛在卷曲的地方闪闪发亮,把妈妈的阴部,这个对我有黑洞般吸引力的所在吸收的太阳能量辐射出来,向我辐射着致命的诱惑。
我想起了那首儿歌:“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也许这一切都是宿命,小时候妈妈在教我唱这首儿歌的时候,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脑子里再次响起这首歌是在野外看到她阴毛反光的情况下吧。
我看的人都呆了,脑子里嗡嗡的,唯一的念头就是去吃她的那里。
在我还发愣的时候,妈妈捡起地上的裤子,飞快的穿上,掉头就往回走,我想拉住她,妈妈挣开了我的手,我下面顶的一塌糊涂,内裤勒的鸡鸡生疼,反倒走的没妈妈快。
“坐后面啊”
,见妈妈坐到副驾上,我在后面喊到。
“妈,你看我现在样子,能开车吗?”
,我扒着车门,往后稍退半步,下身往前一挺。
“别想三想四了,不可能的,被人看见我们不做人了”
。
妈妈见了我支起的帐篷,白我一眼,“忍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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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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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天,李潇家大门被敲响,他打开门,外面是抱着浴巾有些胆怯的陈蝉衣。怎么?他撑着门框,居高临下。女生咬了咬唇我家停水。所以?能不能借你家的洗,洗一下。他挑眉,一双冰冷烦躁的眼眸挑起兴味来前夫哥家里洗?看着对方脖颈颜色由白腻慢慢转红。李潇推开门行,进来吧。暴雨下了几天,全省台风过境,整栋楼停电。李潇大门第二次被敲响,他挑眉。陈蝉衣表情看着快哭了我家停水。一回生二回熟,李潇退后一步进来。停水还停电,她个千金小姐租的什么破房子,李潇趁她洗完,攥住她手腕搬过来?陈蝉衣手腕发抖。再后来,持续暴雨。门再次被敲响,这次是卧室。李潇拉开门,笑得有点儿坏前妻姐,又停水?你这回是想来我卧室我要结婚了。李潇唇角凝固。陈蝉衣看着他继续过两天把房子退了,和你说一声。...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